時間: 2022-09-27 12:02:04來源:中國江蘇網 、常州市市場監管局 作者:admin
9月1日,由常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新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起草制定的地方標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零售藥店防控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正式發布。作為江蘇省內率先發布的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地方標準,《指南》將自10月1日起實施。
藥品零售作為重要的民生保障行業,其人員在疫情期間感染風險較大。此次發布的《指南》,對疫情期間零售藥店科學有效防控風險提供了指導,有利于加強零售藥店疫情防控“哨點”作用,實現零售藥店疫情防控科學化、規范化、標準化,保護工作人員和市民的健康安全。
《指南》主要按照“基本要求、營業場所防護要求、工作人員管理、顧客管理”分為四個章節,明確了七個方面的防控要求。
一是明確疫情防控基本原則。要在疫情傳播期間防止藥店發生病毒交叉感染,人員聚集,確保購藥人員信息可追溯,降低全市防控風險。
二是強化疫情防控主體責任落實。零售藥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本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實施的第一責任人,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疫情處置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三是確保物資保障。各個門店需配備足量的測溫儀、消毒液、防護口罩等防疫物資。
四是要多方面開展培訓宣傳工作。運用海報、電子屏等多種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健康宣教。
五是做好營業場所的消毒、警示公告、“四類藥品”銷售登記等工作。
六是強化工作人員管理。每日上崗前應測溫并記錄,營業全程應規范佩戴口罩,按要求接種疫苗加強針,按防控要求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七是疫情期間規范顧客管理。進店顧客均需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掃描場所碼,出示健康碼和行程碼,關注特殊人群,優化購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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